有80平方米左右。知花裕树昨天刚打扫过,此刻干净得一尘不染,所有床上用品也拜托伏伏跑腿买了新的送过来。
趁着清晨空气质量好,知花裕树又一大早特意跑过来把窗户打开,打算通通风。
苏格兰甫一推门进来,一阵对流风吹开鬓发,也带来了树林里独有的那股沾了水汽和泥土芳香的味道,沁人心脾。
单这一个房间差不多就有苏格兰之前住的一整个公寓那么大了,而且设施非常齐全,床铺、衣柜、鞋柜、帽子架、书桌、置物柜,甚至还有一台正在充电中的扫地机器人。
“这个颜色还喜欢吗?”第一次给朋友准备房间的知花裕树心里十分忐忑,他拍了拍床铺,“我按照你眼睛的颜色来挑的。”
此刻阳光从窗外透进了一缕,落在蔚蓝色的床铺和同色地毯上,如同海面泛起了波光粼粼的金色涟漪。
穿着一身绿衣服的、如精灵一般的银发少年站在地毯上,雪白的脸颊因为不知从何而来的紧张感而晕出一层浅淡的、苹果般的薄红。
窗外清风拂过,林木沙沙作响。
苏格兰沉默许久,才慢慢说:“喜欢,很好看。”
少年霎时笑开,重重地“嗯”了声。
苏格兰别开目光。
莱蒙这边的住宿条件确实比他之前的公寓要好了不知道多少,甚至对于一个危险的卧底任务而言,它有点舒适得像酝酿着更大风暴的温床,某种意义上这远比物理条件的艰苦更令人为难。
苏格兰在心里暗暗提醒自己:不可以掉以轻心。
他把枪和保养套装放到置物柜里。置物柜靠近窗户,苏格兰一偏头就能看到窗台。
窗台上放了个鸟食盒子,有两只鸟正停在那里吃早饭。
“这是你养……”说话的时候,苏格兰下意识朝莱蒙看去,一回头,却发现少年竟已无声无息地来到了眼前,他瞬间屏息,吞掉了后半句话。
两人的身高差不多,他几乎是一回头就撞进了对方眼眸中,紧随而来的,还有一股极淡的香柠檬的味道。
少年脸上的薄红已尽数退却,皮肤又变成一片冷冷的雪白。
“不是我养的哦,它们都是树林里野生的,因为经常来这个房间的窗台上晒太阳,我就给它们准备了上午茶和下午茶。”
知花裕树只瞥了一眼苏格兰便看向了窗外,他拉开纱窗,拿指腹去蹭小鸟的脑袋。它们竟然也不躲,乖乖任他撸来撸去。
“啊对了,说起上午茶,我还给你准备了……欸?苏格兰你什么时候跑到那边去了?”
刚刚苏格兰明明还站在他旁边的,结果一眨眼就跑到那边的衣柜前了。
“唔……就是感觉这个衣柜还挺好看的。”
“是吗?”
这不就是最普通的白色衣柜吗?连花纹都没有,家具城打折买一送一,另一个被他当圣诞礼物送朗姆了。
“你喜欢就好。”
算了,尊重朋友的审美。
“我是想说,我们去吃早饭吧!我还给苏格兰你准备了早饭!”
“欸?你还会做饭吗?”
上辈子只会被当成饭惨遭他人爆炒,这辈子不需要吃饭的知花裕树:“……”
“差不多吧,就是这么回事。有一位伟大的哲学家曾说过,美食最重要的不是技巧,而是心意。”
哲学家为什么还做上饭了?
苏格兰忽然隐隐有种不祥的预感,这种不详的预感在接近厨房的过程中越来越重,终于在看到厨房时到达了顶峰。
莱蒙的厨房是开放式的,和餐厅连在一起。所以靠近之后一眼就可以清楚地看到他的厨房非常干净整洁漂亮,因为整洁过头了,整体上透着一种未被人类污染过的美。
苏格兰的脚步顿住。
“怎么不走了?”
苏格兰语气沉重:“抱歉,我忽然想起来前天杀的尸体忘记处理了,我得回去烧一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