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孩子。”
“那不行!”杜鹃在这家里过了七八年,早已看透了张家重男轻女的习惯,孩子留在这里,等新妇进门再生个男娃,两个闺女怕是要被敲骨卖血来接济弟弟。
两人上了马车,正准备回内城,刚出巷子口马车就被人拦住。楚云梨掀开帘子,看见是一个不认识的妇人,二十岁左右的年纪,面色蜡黄,头发干枯,衣衫上补丁加补丁,哪怕在这外城,也要算穷人。
却听杜鹃惊讶道:“妹妹?”
她回过头,跟楚云梨解释:“这是孩子的姑姑。”
张氏看到杜鹃松了口气,又戒备的看了一眼她们来时的巷子。飞快道:“嫂嫂,你赶紧想法子将春花接走,最好在明天之前。”
杜鹃闻言,脸色都变了:“为何?”
“春花她……她被娘许给了井边的李家瘫子,所以大哥才能娶到李家姑娘。”张氏说着,看见巷子里有人往来,转身就走:“别说是我告诉你的。”
看着张氏消失在人群里,杜鹃久久回不过神来,楚云梨担忧地看着她:“不要紧吧?”
杜鹃苦笑,伸手抹了一把脸:“只一夜,怕是接不出孩子。那个混账也是,愈发出息了,春花才七岁,他就拿春花来给自己换媳妇,他娘的比畜牲还不如!”
她说得咬牙切齿,袖子里的手紧握,微微颤抖起来。
楚云梨握住她的手,将她手指展开,掌心已经被掐出了好几个月牙。
“不要怕。我们先不回,稍后就去接孩子!”
比较麻烦的是巷子里的众人都是祖祖辈辈住在这里,邻里之间都愿意互帮互助,跑去抢人,大抵是抢不出的。
于是,楚云梨眼神一转,道:“去李家。”
杜鹃满脸惊讶:“去做什么?”
李家门口有一口井,两人到时,刚好看见井边有一个头发花白的妇人正在洗衣。马车在这里不算什么稀罕物件,却也会引得人多瞧一眼。妇人望过来,没认出杜鹃,等人走到跟前了,疑惑问:“你们找谁?”
“找你!”楚云梨将妇人扯到了院子里:“这是春花的娘,我们要接春花走。”
李大娘脸色瞬间就变了:“春花是我孙媳妇,明天就过门。我不会让你们接走她的。”
楚云梨掏出一个五两的银锭:“够么?”
李大娘:“……”
见状,楚云梨又给了一个。
李大娘:“……”足足十两!
她有些舍不得,可她们给得太多了。
一瞬间,她怕人反悔,手比脑子还快,忙将银子收了起来,谄媚地问:“你们家住哪?明天我直接让花轿抬到你们家里去。”,
“这么大的事,你为何不派人回来告诉我?”
楚云梨面色淡淡:“一来没有人会帮我送信,二来,不是我小瞧你,你知道后除了跟着揪心之外,又能如何?”
周父张了张口,一时间无言以对。
“乔大海放过我了,但我心里气不过。”楚云梨语气缓和:“之后我就住在这里,你要是还愿意认我这个女儿,逢年过节可以走动一二。若你觉得我离经叛道,不能理解我的决定,便当我这个女儿已经被乔大海虐待致死,不在这个世上了吧。”
周父心里难受:“安玉,你这话是在扎我的心。你是我闺女,我怎么可能不认你?只是……”
楚云梨抬手,打断他的话:“只是但是之类的我都不想听。别逼我和你断绝关系。”
周父不吭声了。
“行,要是遇上了难处,千万别自己闷头行事,记得来告诉我一声。”
*
独自住着,确实要舒心许多。杜鹃身上有伤,不方便挪动。楚云梨便自己出去闲逛,短短半个月里采买了不少东西,衣食住行都有。其中还有好些名贵的料子,又请了两个绣娘,准备给孩子做衣衫襁褓。
这一日,难得的有了阳光,杜鹃已经能行动自如,便走到院子里陪着楚云梨喝茶晒太阳。
“我想回家去看看孩子,顺便瞧瞧他们的态度,然后再决定往后怎么过。”
楚云梨眯着眼:“你自己心里有数就行。”
杜鹃笑了笑,端起一杯茶:“出来这么久,还没跟你说一声谢谢。”她用茶杯碰了一下楚云梨的杯子:“我在此以茶代酒,谢你的救命之恩。大恩大德,余生都不敢忘。日后若有用得上我的地方,我一定尽全力。”
楚云梨救人是随心而为,救杜鹃是周安玉的心愿之一,笑了笑道:“我这个人呢,看不得别人受苦,日后你遇上难事,记得来找我商量。别自暴自弃,寻死更是要不得。”
当下失贞的女子,大部分都受不住外人的闲言碎语而自尽。周安玉想让杜鹃余生顺遂如意,楚云梨就不能让她早早去了。
杜鹃一笑:“放心,那样艰难的时候老天都没收我,我绝不会主动赴死!”
翌日,楚云梨起身就听说杜鹃已经坐马车回家了,想了想,也跟了上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