、臣为从;父为主,子为从;夫为主,妻为从之说。
但绝对没有把臣子妻打落在贱位上!
臣子本就劣势,再抬高君主地位,那臣还是臣吗?
后世儒者糊涂啊!
【理学中的说辞:如‘存天理,灭人性’、‘饿死事小,失节是大!’等特别受欢迎。
但抑制土地兼并、废除重税、提倡官吏风气等语言,就不那么受统治者以外的人欢迎了】
宋
看到后世注出的饿死事小,失节是大的注释,程颐怒气上涌,忍不住冲天幕高声嘶喊:“君子之道,造端乎夫妇,娶妻若是以‘义’娶妻,那么君子就失了气节。
老夫说士人气节之事,观关妇人何事?”
当时有学生问:有孤孀贫穷无依者,能否再嫁?
时下流行厚嫁之风,寡妇再嫁往往会吸引许多无利之徒,那些无利之徒以财娶妻不就丧失了君子节气?
所以他才说出‘饿死事小,失节事极大。’
没想到后世竟如此胡编乱造。
他的心声化为弹幕,闪过吴晓思眼前:饿死事小,失节是大不是那个意思!
吴晓思一撩眼皮:【所以呢?
即使饿死事小失节是大有其他含义,但世俗听吗?
就好像存天理,灭人性原话是:
饮食,天理也;山珍海味,人欲也。
夫妻,天理也;三妻四妾,人欲也。
翻译过来就是:正常吃饭叫天理;吃山珍海味铺张浪费叫不良人欲。
夫妻一对叫天理;三妻四妾放纵欲望,这叫不良人欲。
想要达到理(道德)就要克己去除不良欲望。
但是士子世俗他们听吗?
不会,他们只会拿出证据告诉世人:程子、朱子说过,甚至做过这件事!】
一席话堵得天下士子哑口无言,他们现在所做的不就是注释儒家经文?
但注释经文自古有之,孔夫子曾言:我注六经,他们效仿圣师有什么错?
世间再好的思想,经过世俗认同后它就变成了真理,哪怕真理并不是最初的思想。
【就拿饿死事小失节来讲,这句话通常形容女子贞节重要性。
南宋以前大部分女子没有政治权利和家族决定权利,她们能拥有的就是一份嫁妆。
在某些年代女子还能继承父母遗产,如:唐朝、宋朝。
宋以前的嫁妆大多由珠宝、动产与贴身奴仆组成,正常时候这份嫁妆由她自行支配。
宋朝初期律法规定女子可将财产转给他人。
如一位寡妇进入二次婚姻时,她可以决定把财产送给他人:继子/女,老奴等等;
但是宋朝实行厚嫁之风,女子无巨额嫁妆是嫁不了高门大户,只能静养闺中。
所以嫁女对父母而言是件沉重的事,如苏辙嫁女要卖地才能凑齐嫁妆】
宋
苏辙非常尴尬,现在全天下的都知道他嫁不起女儿了?
是谁流传于后世的?
难道是他哥哥苏轼?
哥,你害我!
【同时宋朝女子除了嫁妆外??[,父母有心的情况下,还能继承三分之一的家产,一旦丈夫去世,她们可以带着嫁妆自行改嫁,若她们决定守节就能获得丈夫财产。
理论上女子获得的财产并不少,能保证她在世间存活,但她们获得财产的方式及数额,妨碍到了宋朝新的社会单位——宗族!
宋朝没有了门阀世家,但出现了儒家特色——宗法!
这类宗法不是国家宗法,而是家庭宗法,即父系五服以内的亲属合为宗族,以大家族为传承的宗族。
理学的兴起开始限制女子财产来源,并宣扬财产留在宗族的做法。
为什么会这样?】
【因为宋朝的社会单位由宗族组成,他们给予族长劝训权力,教化族人知耻守节、重义轻利、宽容忍让、与人为善的儒家道德教化法,在理学家看来女子财产过多,不利于宗族发展及儒家教化:
1.妇女有财不会顺从丈夫。
2.妇女财产分得太开不利家庭稳定;
3.女子带家中财产入他人宗族,这是‘不义’做法;
4.寡妇改嫁让财产权变得容易,让许多人生出娶寡妇得嫁妆的做法】
汉
吕后嗤笑:“男儿无种,自身不行就打女子主意,简直无耻!”
刘邦亦是点点头,他未发迹前也靠过吕后嫁妆,但那是夫妻家事,女子财产谁要你来指指点点?
没事就努力多赚钱!
【所以理学家们做了以下行为:
1.鼓励女子用部分或全部妆奁捐助夫家,这是妇人‘美德’。
2.明确宗族核心制度:长幼有序,男尊女卑!
3.赋予妇女新的重要角色,如主持家中事务,掌握府中财务处理庶事,定